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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5-05-06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学院(部、系)、科研平台: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科联发〔2025〕6号)和《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经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决定开展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调动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出精品、出人才,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时限

凡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我省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评选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三、学科类别

本次评奖,按照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社科普及读物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马列·科社;(2)党史·党建;(3)哲学·宗教学;(4)理论经济;(5)应用经济;(6)法学;(7)社会学;(8)政治学;(9)语言学;(10)文学;(11)艺术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新闻传播学;(16)图书情报学;(17)历史学;(18)管理学;(19)智库研究;(20)社科普及读物等20个学科申报。

四、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成果申报:由申报者根据本通知和《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学科(类别)和成果形式。

    2.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非第一作者的执笔人、通讯作者不得申报。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3.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者(不含高职院校)登录江西社科网(http://www.jxskw.gov.cn/),点击“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合作人信息,上传申报评审表(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材料(匿名)、反响材料(匿名),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匿名成果材料(限120M)和匿名反响材料(限120M)只能为PDF格式,不支持图片、DOC、DOCX、CAJ等格式。

2)书面申报:申报者须提交申报成果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申报者,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系统导出带水印)一式5份(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反响及证明材料一份(无须匿名)。相关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5月7日—5月21日17时请各学院(部门)汇总本学院(部门)纸质材料后连同《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5月22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04,并将电子版《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成果及相关反响证明材料、《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jcxmsb@163.com

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791)87046367

联系人:万萍  联系电话:8499229

附件:

1.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2.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3.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

 

科学技术处

202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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