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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15 点击: 作者: 来源:

学院(部、系)、科研平台

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经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2025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教育强建设规划纲要目标要求,加强对江西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考和战略谋划,发挥教育科研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支撑、驱动和引领 作用。

 二、课题申报类别与方向

(一)申报类别

课题分为本科高校、高职高专和中小学(幼儿园)系列。本 科高校、高职高专系列分为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三类,青年课 题(参照一般课题结项)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90 年 4 月 30 日后出生)。中小学(幼儿园)系列分为重点和一般课题两 类,凡进入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行列的中 小学(幼儿园)教师,可申报重点课题,其他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可申报一般课题。

(二)申报方向

充分体现《2025年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2)要求,按照《课题指南》方向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简明、规范,不加副标题,不超过30个字。不属于《课题指南》范畴的选题,限定申报一般课题。

   三、申报人员要求

1.省教科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人申报前必须认 真阅读《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教育科 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了解课题的管理原则、结题成果要求、结题方式和程序,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课题预期成果需达到省级项目应有的体量。

2.所有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活页评审书》均视为具有约 束力的合同文本,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凡是不能 自觉履行合同的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3.课题申报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每年只能申报一 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 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 4 人,原则上历年累计主持课题不超过3项。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课题每年不超过 2 项。

4.在申报课题时,应确保教学一线教师申报的课题比例占申 报数额的80%以上,并向45周岁及以下中青年教师倾斜。鼓励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组建研究团队,聚集优势研究力量,开展协同攻关。

5.目前主持有省教科规划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结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上述课题被终止的主持人 3 年内、被撤项的主持人 5 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6.凡申报本年度课题内容与在研或已结项各级各类课题有关联的,必须在《课题申请·活页评审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与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四、项目管理

(一)立项管理

1.各委托管理单位要依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核课题申报人申报条件、资质、信誉、 前期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报者所填内 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2.各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并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各委托管理单位组织同行专家以匿名《活页》论证为依据进行“盲评”。《活页》包括选题依据、研究内容、思路方法、创新之处、预期成果等,字数不超过 5000 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 位名称等信息,统一用×××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材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3.各委托管理单位要成立专家组进行筛选,每个专家组不少 于 5 人,且需有 2/3 以上外单位专家。评审专家主要从政治方向、学术创新、实践价值及研究方案可行性等方面对申报课题进行判断、评价并提出评审意见。

4.对同一单位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严禁 多次、多渠道或“换马甲”“换主持人”申报。课题一经立项,不得私自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或变更研究内容。如确需调整课题主持人的,以书面形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经批准后方生效。

(二)过程管理

1.课题应在立项文件发布起 1 个月内开题,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2.课题立项满 1 年,课题主持人应向委托管理单位提交年度研究报告,并填写中期报告书。

3.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 2 年。

  (三)结题管理

1.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通过委托管理单位向省教育厅 科技处(省教科规划办)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结题材料(研究报告和最终研究成果)。经审核验收合格后,颁发《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2.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的课题主持人终身不得申报。视情节严重,相关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调减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申报指标或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3.为防止“重立项、轻研究、缺应用”的现象,确保省教育 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质量和水平,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科规划 办)将对在研项目全程进行督导。各委托管理单位要加强课题结 题管理,提倡采取集中答辩、会议评审方式进行结题。

(四)经费支持

中小学系列立项课题资助经费将根据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下达,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系列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从各高校生均经费中列支。课题资助经费需专款专用于课题研究,确保立项课题 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对不能通过鉴定的课题和已超过课题申请书原定结题时间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课题,自动撤项并追回课题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一)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总数 10 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6项,青年项目2项

(二)课题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审核合格的《课题申请·活 页评审表》和单列的《活页》。《课题申请·活页评审表》首页“承诺书”包含申报人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申报人需在申报材料亲笔签名。

(三)课题申报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在江西教育智慧平台- 江西省教育厅科技与成果管理系统将《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活页》报课题委托管理机构,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组织遴选,委托管理机构根据申报限额指标进行审核上报,各委托管理单位负责人审签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通过系统上传《专家评审推荐情况报告》《申报汇总表》及网站公示材料。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登录“江西省教育厅科技与成果管理系统 (https://saas.jxeduyun.com/1588)”,点击“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栏目下的常规课题申报活动入口进行申报(操作手册详见栏目首页)。

(四)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16:00,请各学院汇总后提交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报书》1份,《活页》3,签字盖章版景德镇陶瓷大学纵向课题申报推荐表纸质稿1份,负责人签字的《申请项目诚信承诺书》,所有申报材料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单独装订并将电子稿统一发送至 kjcxmsb@163.com。

联系人 :万萍  联系电话:8499229

 

附件: 1.2025年省教科规划课题指南

     2.2025年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书 (含活页评审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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