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研人员:
为加快推进学校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19号)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省专利开放许可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安排,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现面向校内征集一批开放许可专利,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专利开放许可相关解释
1.专利开放许可是指权利人在获得专利权后自愿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开放许可声明,明确许可使用费,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在专利开放许可期内,任何人可以按照该专利开放许可的条件实施专利技术成果。
2.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可以促进信息的对接,许可信息的公开发布为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搭建了信息沟通的桥梁,有利于供需双方对接;也可以提升谈判效率,供需双方可以通过简便方式达成许可,免去复杂的谈判环节,降低许可的成本;还可以降低交易风险,通过建立许可信息披露和纠纷调解机制,被许可人能够事先全面了解许可的条件等相关情况。
3.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给予相应减免。
4.开放许可期间的专利仍可与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再进行普通实施许可,但不可进行排他许可或独占许可。
二、征集对象及要求
1.征集专利条件
(1)景德镇陶瓷大学为唯一权利人的有效发明专利;
(2)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
(3)适用于多地实施且不在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的专利技术;
(4)专利全体发明人一致同意通过开放许可的方式进行转化实施,对开放许可的期限、价格等信息无异议;
(5)许可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
(6)采取一次性付费、提成支付、入门费附加提成支付等支付方式,原则上不得低于0.3万元人民币/件;
(7)专利在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内,发明人应保证维持专利权有效。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有意愿的科研人员于2025年9月12日前填写《拟开放许可专利信息表》(附件)并发送至工作邮箱:tykyc@163.com,联系人:余峰,联系电话:0798-8252258,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拟开放许可专利信息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09月06日
版权所有 ©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大学 邮编:333403 联系电话 0798-8499229 传真 0798-8499229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