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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景德镇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26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有关学院(部门):

景德镇市科技局现开展2026年度科技专家库专家集中征集及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质升级、拓宽来源、破除壁垒、动态管理”为原则,全面梳理优化专家库结构,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一)专家类别全面拓展

在原有产业技术、管理、财务、文创四类专家基础上,新增投资专家、金融专家、行业管理专家等类别,构建覆盖“技术+产业+投资+金融+管理”全链条的专家资源体系。

(二)评价导向根本转变

打破职称、学历、“帽子”等传统门槛限制,坚持以实操能力、工作实效、行业贡献为核心标准,重点挖掘和吸纳企业一线资深技术人才、能工巧匠、成果转化高手进入专家库。

二、征集与更新范围

(一)新专家征集

面向全市及市外(含省外)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产业园区、行业管理部门等,公开征集符合入库条件的各类专业人才。重点征集领域及类别如下:

专家类别

重点征集方向

产业技术专家

陶瓷新材料、航空制造、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等领域

管理类专家

科技管理、企业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产业园区管理等

财务专家

科研经费管理、科技审计、企业财务管理等

文创专家

陶瓷设计、工艺美术、数字文创、文化IP运营等

投资专家

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等领域,具有成功投资案例的专业人士

金融专家

银行信贷、科技金融、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辅导等领域

行业管理专家

行业协会、学会、产业联盟负责人,行业标准制定专家,产业政策研究专家

(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及类别重新认定

目前已入库的专家,均需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实和更新。同时,原有专家可根据自身实际,增选或调整至新增专家类别(投资、金融、行业管理),由市科技局统一进行类别重新认定。

三、入库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第六条及提质升级要求,入库专家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专业条件不再唯职称、唯学历、唯“帽子”,突出实操能力和工作实效。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2.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

3.熟悉相关科技活动的特点、规律、现状及政策,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胜任评审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对行业有突出成就者,可放宽至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等顶尖科学家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专家类别

专业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产业技术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医疗卫生专家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职称);2.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在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分别达到5年或8年以上;3.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4.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5.重点头部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技术负责人;6.已产业化应用的发明专利实际发明人;7.企业一线资深技术骨干,虽无高级职称但具有突出实操能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管理类专家

1.科技型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高层次科研机构高级管理人员;2.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产业发展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决策咨询经验的技术经理人等专业人士。

财务专家

1. 熟悉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2.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行业5年以上;3.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

文创专家

1.省级陶瓷艺术、工艺美术大师及以上称号获得者;2.在陶瓷文创领域具有突出行业影响力和实操成果的专业人士。

投资专家

1.具有5年以上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从业经验,有成功投资案例;2.担任投资机构合伙人、总监及以上职务;3.管理一定规模的产业投资基金经理人。

金融专家

1.具有5年以上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熟悉科技金融业务;2.担任金融机构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

行业管理专家

1.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秘书长及以上职务;2.长期从事行业标准制定、产业政策研究、行业运行分析,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行业影响力。

如果一位专家符合多个专家类别的专业条件,可同时申报推荐最多2个专家类别。

四、工作方式与程序

本次专家征集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学院(部门)汇总报送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新专家入库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填写《景德镇市科技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专家还需填写《专家库数据采集表》(电子表格),通过学院(部门)汇总报送科学技术处。

2.学院(部门)审核推荐。专家所在学院(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在《专家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所有申请人信息,填写《景德镇市科技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科学技术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3.科学技术处汇总所有学院(部门)报送的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4.审核入库。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专家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正式入库。

(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及类别调整程序

在库专家无需重新推荐,只需由专家本人填写《专家库数据采集表》(电子表格),在相应栏目标注“在库专家信息更新”,经所有学院(部门)审核后,由科学技术处汇总向市科技局报送。原有专家如符合新增类别(投资专家、金融专家、行业管理专家)条件,可在表中填写增补类别。在库专家如果未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将暂停其评审资格,必要时予以退库。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简化申报材料和流程,本次推荐采取无纸化报送,只需报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其中,推荐表、佐证材料只需报送扫描PDF版,数据采集表只需报送EXCEL电子表格,汇总表报送PDF版及EXCEL电子表格,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专家库提质升级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入库。

(二)打破壁垒,唯实唯效

在推荐过程中,要破除“唯职称、唯学历、唯帽子”的陈旧观念,重点关注候选人的实操能力、工作实绩和行业贡献,主动推荐“有绝活、有成果、有贡献”的企业技术骨干。

(三)严格把关,确保真实

申报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学院(部门)要认真审核,杜绝弄虚作假。破格申报的须附充分的业绩佐证材料。

(四)按时报送,规范完整

校内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7212。请各学院(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确保信息完整、格式规范。

六、其他事项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市科技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信息集中更新,并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2.校内联系人:许艳娜 邮箱:kjclgxm@163.com 电话:8499229

 

附件:

1.景德镇市科技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景德镇市科技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3.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4.专家数据采集表

 

科学技术处

202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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