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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提取纵向科研项目绩效的通知
时间:2026-10-28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科金发财〔2026〕3号),《景德镇陶瓷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陶大发〔2022〕106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提取条件的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可申请提取绩效。

一、科研绩效提取流程

科研绩效支出应在对项目研究效率和效果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原则,根据项目组成员的科研实绩提取绩效。提取绩效时,项目负责人需据实填写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需对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中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并签署结论性意见;科学技术处负责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计划财务处根据科学技术处审核、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的绩效提取材料办理绩效支出的相关手续。

科研绩效支出仅用于支付实际参加项目研究的项目组成员的绩效,严禁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参与绩效提取。

二、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于2026年11月17日12时前汇总本部门拟提取清单,按照要求报送申请表(纸质稿)及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

理工科类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jclgxm@163.com,人文社科类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jcxmsb@163.com。

绩效提取税收按国家税收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之处,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联系人:许艳娜(理工项目)、万萍(人文社科项目)

联系电话:0798-8499229


附件:

1. 景德镇陶瓷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  

2. 2026年下半年纵向项目绩效提取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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