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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19 点击: 作者: 来源: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 

各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教育厅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赣教办函〔2016208号)的要求,2016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资助对象为35岁以下教师,重点项目主要资助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省教育厅重点工作需要的研究,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全校立项数的20%

  二、立项数量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数量实行总量控制,继续加大了对新建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的支持力度,各校实现立项指标限制。

  三、资助方式

  各校要设立科研专项经费,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高校在本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按青年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5万元的额度安排经费。学会推荐项目由学会安排项目经费。

 四、工作流程

  1.项目遴选

  高校组织本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自行开展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学会推荐项目由学会组织成员单位申报,开展评审并公示。

  2.项目备案

  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向省教育厅报送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及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格式见附件3)。

3.项目立项

  省教育厅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备案,下文公布立项名单并批复项目申请书。

  五、有关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不限)。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包括落地项目)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2.各校可在立项指标范围内根据实际确定本校项目数,超报项目不予受理。要加大对青年教师和一线教师的支持力度,青年项目立项率一般不低于30%,一线教师立项比例不得低于80%要加强项目审核,切勿将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上报。

  3. 要按照开展校地合作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强与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的合作,实施一批精准帮扶项目和扶贫项目,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转化科技成果。对省降成本优环境入企精准帮扶专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予以立项。

  4.各单位对立项的项目,必须确保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项目的绩效跟踪及结题管理,对不能按要求落实资助经费者,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通报批评、减少立项指标等处理办法。

5. 请各申请人员将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六份,其中三份隐去个人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申请。申报人员于20161014日前交至各院系科研秘书处,各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纸质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稿于20161014日前报科学技术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卫、江毅,电话:8499229,电子邮箱:tykyc@163.com

 

  附件1.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2.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科学技术处

                                 201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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