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填写《科技项目财政性专项资金预算申请表》的通知
时间:2015-06-12 点击: 作者: 来源: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 
 

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预算法》和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江西省财政厅要求财政性资金划拨前须进行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自2015年起江西省科技项目拨款程序进行了调整。程序如下: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填写《财政性专项资金预算申请表》——提交科技处、计财处审核——计财处汇总——省财政厅审核——下拨经费。为确保资金及时划拨到位,保证项目顺利进行,请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认真按照要求填写《财政性专项资金预算申请表》,及时提交科学技术处、计划财务处。经审核后将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申请划拨经费。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2015620日前将《财政性专项资金预算申请表》、《合同书》签字后交至科学技术处208室,逾期财政厅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15611

附件1:学校适用的部分经济分类科目列表

附件2:财政资金预算表

附件3:2015年江西省科技项目立项情况

版权所有 ©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大学 邮编:333403 联系电话 0798-8499229 传真 0798-8499229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