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科研人员:
为全面、及时、有效地梳理和廓清我校办学历史,系统深入地研究和总结我校办学的成果,通过校史研究,寻史查证,收集历史音像资料,充实学校档案资源,实证和定准我校在中国陶瓷教育史和行业发展中的地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景德镇陶瓷学院校史研究招标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景德镇陶瓷学院发展历程音像资料收集与整理研究
二、投标课题组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申报者要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报者独到的学术见解,突出实际应用价值。
2、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课题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课题组组长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课题组应由专家学者和实际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和前期研究成果。
3、课题组必须依托课题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必须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4、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的投标。
三、课题名额与资助办法
本次资助课题数量1项,资助经费2万元
四、课题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责任意识。对已获得立项的国家、部、省各类同名称项目不予支持。
2.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所有征集到的音像资料及研究成果的所有权或版权归学校所有,原件必须交学校档案馆存档,并供校史编纂工作统一使用。
5.其他要求按学校科学技术处相关规定执行。
五、课题材料报送
1.申请人填写《2014年度景德镇陶瓷学院校史研究招标课题申请书》,由所在部门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12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至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tykyc@163.com。
3、逾期或不符合装袋要求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科学技术处
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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