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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景德镇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8-17 点击: 作者: 来源: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 
 

各有关科研人员:

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景德镇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开展全市第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景府字〔200279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景德镇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鼓励和调动我市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科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以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建设生态之城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参评时限

凡我市作者在20121 1日—201312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评奖活动办法规定要求的,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三、申报方法

由本人按照评奖范围和标准规定,自行选定所申报的项目。可到市社联主页:http://jdzskl.jdzol.net下载评奖相关电子表格。县(市、区)作者向县(市、区)社联申报,市直单位作者可向市属各学会申报,也可直接向市社联申报。凡申报评奖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景德镇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同时报送成果原件和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其中一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外四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材料需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打印,需包含封面、目录及成果。每项申报成果交纳申报费100元。

四、申报时间

自发文日起至201498日止。

五、联系方式

 江毅  13517984064 刘卫13307982332   电子邮箱:tykyc@163.com

申请者请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交至各个学院科研秘书(联络人)处,由各院系科研秘书(联络人)收齐之后于98日交到科研处(行政楼208办公室)。

附件:1.景德镇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办法

      2.景德镇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科技处

                                                 2014年7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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