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2014年江西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江西省教科办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请欲申请结题的科研人员抓紧时间,准备材料,于2014年6月22日前,将结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再受理,特此通知。
其中:
1、江西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题,需提供《项目终结报告书》(须附上各专家鉴定意见原件至少一份)及相关结题材料一式三份;项目原《申请评审书》1份;最终结题成果原件1套。若人员、研究日期或研究成果有变动,需先提交变动申请,教育厅批准后方可按新合同结题,否则一律按原合同结题。(注:今年上半年我校结题均按新结题办法执行。)
2、江西省教科办项目结题,需提供《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申请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登记表》,同时递交结题报告(研究总报告)和最终成果一式三份。鉴定费用自理,科学技术处代收。
其他类别项目只要符合结题条件的随时可以办理结题。
联系人:江毅 联系电话:8499229
科学技术处
2014-6-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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