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为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用结合,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提高高校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2014年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实施“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落地计划”,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范围内遴选100个高校科技落地计划项目。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4年高校科技落地计划项目分科学前沿、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三类,项目申报领域必须符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
1、科学前沿项目:主要面向国内外学科前沿和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共资助50项,20万元/项;
2、产学研合作项目:主要依托我省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与企事业单位开展联合攻关,共资助40项,50万元/项;
3、成果转化项目:必须是产业化前景广阔、已经通过鉴定和验收的科技成果,共资助10项,100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1、面向全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理、工、农、医领域申报,不支持软科学研究项目。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在职在编人员,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主持了省教育厅各类科技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科技落地计划项目。
4、各高校要加大对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及青年教师的支持力度,在申报名额分配上向一线青年教师倾斜,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申报数应不低于学校申报总数的50%,校领导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科学前沿限报5项,产学研合作限报4项,成果转化限报1项。
四、申报材料
1、项目负责人先按要求填报《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科技落地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与申请书一起装订。待学校评审同意申报后,再胶装成册装订二十份,同时报送电子材料。双面打复印,页码不超过60页。
2、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3、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对本校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有合作单位的应当有合作单位签字盖章。
五、评审办法
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成果转化项目采取会议答辩评审办法,其他项目采取会议评审办法。
六、其它事项
加强协同创新,鼓励高校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申报,其中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项目必须与省内企业联合申报。
联系人:刘卫13307982332 江毅13517984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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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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