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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科技成果收储转化基金” 收储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2-06-07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相关科研人员:

为大力提升科技金融对成果转移转化的服务支撑,切实解决科技成果供需两端信息不畅的难题,有效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省科技厅联合有关单位筹建“江西省科技成果收储转化基金”,通过收储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关键技术成果,挖掘和推介其市场价值,发挥科技金融支撑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加速在企业落地转化。

一、成果收储要求

(一)成果收储条件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持有的拟转让(或许可)的科技成果,且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

2.科技成果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水平,技术的成熟度高、实用性强、产业化应用前景广阔。

3.优先收储我省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化、建材、纺织、食品、汽车、航空、中医药、移动物联网、半导体照明、虚拟现实(VR)、节能环保等“2+6+N”重点产业相关科技成果。

4.兼顾收储具有推广应用前景的民生、公益类科技成果以及其他具备储备价值的科技成果。

(二)成果收储流程

省科技厅委托有关单位组建江西省科技成果收储转化中心(筹),作为开展科技成果收储转化的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科技成果收储流程如下:

1.科技成果所有权单位(或个人)向运营机构提交申请及科技成果资料;

2.运营机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收储的科技成果进行价值评估(必要时可开展项目尽调工作),审定科技成果收储清单;

3.运营机构与科技成果所有权单位(或个人)商定收储价格和收储内容,签署收储合约,支付收储费用。

(三)成果收储方式

当前主要以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的方式进行收储。对特殊类项目成果,运营机构可与所有权单位(或个人)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商讨其他运营方式。

(四)成果收储运营

运营机构负责对收储入库的科技成果进行运营管理,做好已有科技成果的专利权维护、在研和预研技术的专利预警和布局;持续优化、提升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和应用成熟度;面向企业、投融资机构、科技中介等市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推介,推动技术交易与成果转化;“江西省科技成果收储转化基金”对收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及产业化项目,将择优进行股权投资和服务管理。

此外,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监知创〔2021〕1号)精神,对收储的专利项目在中小企业转化实施的,可享受我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政策支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48号)精神,对纳入专利开放许可的专利技术,可享受我省相关专利政策支持。

项目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收储转化项目的科研人员填写《科技成果收储项目申报表》(附件),并于6月17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tykyc@163.com.。联系人:余峰电话:0798-8499229。

科学技术处

2022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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