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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3-02-03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有关部门及个人:

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加强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对景德镇市创新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的智库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现公开征集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入库专家将优先受邀承担市知识产权系统咨询、项目评审和验收和授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技术类专家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工作一年以上,技术类专家特别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不受专业职称条件限制。

3.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特别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可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4.熟悉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热心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事业。

5.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无违法记录。

6.专家应当符合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专业条件

拥有深厚的知识产权或专业技术理论和实践研究基础,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提出前瞻性、指导性的学术观点,在知识产权或专业技术理论方面具有战略性思维和创新性研究,理论研究水平较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近5年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含3篇)。

二、申报方式

应征专家填写《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附件1),报送至各院系科研秘书处,纸质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汇总后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用“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专家推荐+部门名称/个人名字”命名建立文件夹打包发至tykyc@163.com

三、材料申报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2023310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峰(4143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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