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研人员: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进一步发挥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决策参考作用,现启动2023年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软科学研究申报工作。软科学研究将紧紧围绕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难点等问题,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在管理决策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助力我省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发展。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一)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研究
1.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及风险防控体系构建研究(以我省重点产业或领域、高新技术产业为例);
2.数字经济、电子商务、会展、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
3.江西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研究;
4.专业市场(医药、中医药、铝合金、现代家具、金属家具等)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研究;
5.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研究;
6.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7.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研究;
8.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同保护机制及发展思路研究;
9.企业知识产权的维权援助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10.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研究;
(二)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相关问题研究
11.江西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现状及培养机制研究;
12.江西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13.江西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现状及发展研究;
14.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及培养机制研究;
15.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研究。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可选择不超过2家单位作为合作单位。
3.每个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不超过2人,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及相关课题研究经验,同一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省知识产权软课题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新项目,同一研究人员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个。
4.要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力求创新性和前瞻性,同时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深入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
5.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三、申报材料
1.《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
2.《江西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四、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各申报单位应统筹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的组织、汇总和推荐工作,并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书等有关电子件、纸件(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五份)于2023年5月8日16:00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处404,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立项
1.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5名或以上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必要性,研究内容的科学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预期成果的创新度,研究团队的能力等,按程序择优遴选;
3.确定立项项目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立项通知。
(三)项目实施
1.根据项目立项通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
2.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收到立项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签订等手续。项目合同主要以项目申报书为依据,明确研究任务,并对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
3.项目承担单位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省知识产权局根据评审情况另选项目承担单位;
4.由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申报单位,由项目申报单位签订合同书,项目合作单位应当在合同书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5.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周内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五、成果管理
1.项目承担单位在申报成果、参加评奖活动或公开发表时,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项目编号。
2.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有权使用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成果作为决策依据,可出版、发表其研究成果,或者汇编相关研究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发放,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3.应用成效突出的项目成果,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可推荐其参加相关优秀研究报告评选。
联系人:万萍;电话:8499229
附件: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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