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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3-05-08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学院、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联发〔2023〕12号)和《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精神,调动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时限

      凡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为我省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科工作者,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评选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三、学科分类

      本次评奖,按照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3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2)党史·党建;(3)哲学·宗教学;(4)理论经济;(5)应用经济;(6)法学;(7)社会学;(8)政治学;(9)语言学;(10)文学;(11)艺术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新闻传播学;(16)图书情报学;(17)历史学;(18)管理学;(19)智库研究等19个学科申报。

      社科普及读物类另行发布通知。

      四、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成果申报,由申报者根据本通知和《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学科和成果形式。

      2.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3.本次申报试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省社联官网(http://www.jxskw.gov.cn/),点击“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合作人信息,上传申报评审表(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材料(匿名)、社会反响材料(匿名),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匿名成果材料(限120M)和匿名社会反响材料(限120M)只能为PDF格式,不支持图片、DOC、DOCX、CAJ等格式。

     (2)书面申报:申报者须向受理单位提交申报成果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份。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不论获奖与否,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各学院(部门)汇总本学院纸质材料后连同《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A3纸打印,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04,并将电子版《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jcxmsb@163.com。

      4.本次评奖实行分级分类申报受理,省社联评奖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省直单位、驻赣中央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受理本单位申报材料,省属学会受理本学会申报材料,设区市社联受理本设区市、县(区、市)申报材料,企业社联受理本企业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5月20日—6月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联系人:万萍  短号:6123

      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791)87046367

附件: 1.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2.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3.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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