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科研平台: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办函〔2022〕9号)要求和有关工作安排,从2023年起,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变更工作从原来的常年受理,调整为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次集中受理。为做好我校项目结题和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和变更项目范围
1.结题项目范围:已获批备案2年及以上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2.变更项目范围:在研期间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二、项目结题和变更程序
1.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我校项目和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提交项目经费使用清单及使用说明,科学技术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每个结题项目需要3名外单位副高以上相关专业专家审核通过,而后报送省教育厅进行结题备案。
2.项目变更:每个要变更的项目需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经科学技术处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进行变更备案。
三、各项目负责人报送材料
1、结题材料
(1)纸质版材料: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一份单面打印,无需装订);研究成果原件(仅供审核用,科技处不留存);项目经费使用清单(需盖章)及使用说明。
(2)电子版材料:
①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PDF专家签字版;
②附件1中填写的项目研究成果材料电子版(比如论文: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正文等),按照目录中的顺序以“序号+成果名称”命名;
③项目经费使用清单及使用说明(PDF签字盖章版)
以上三项电子材料打包以“姓名+立项年度+项目名称”命名,由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统一报送。
2、项目变更材料
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PDF个人签字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四、各部门报送材料
1、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登记汇总表(附件2)(PDF盖章版和Excel可编辑版);
2、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登记汇总表(附件4)(PDF盖章版和Excel可编辑版)
3、本部门所有项目结题材料的电子版。
自2023年起,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变更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各高校每年6月份、12月份汇总本校需结题、变更的项目报省教育厅审批(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或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省教育厅下文公布结题、变更结果,同时不再接收和返还纸质材料。
五、材料受理
1、各相关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提交结题材料纸质版到科技处进行审核。
2、各部门请在科技处审核之后,于2023年6月20日之前提交汇总表及电子版结题材料。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8499229
邮箱:tykyc@163.com 地址:行政楼404办公室
附件:
1.项目结题报告
2.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登记汇总表
3.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4.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登记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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