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科研平台:
按照《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我校省自然科学基金上半年集中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根据签订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凡到期又未提前办理延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必须按时提请结题。提前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中各项目标任务的项目,可提前纳入结题范围。
重点和青年基金重点(含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需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验收,不列入此次结题范围。
二、材料受理
1.项目负责人在5月30日前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按要求撰写《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同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上传;
2.项目负责人在6月6日前提交财务验收报告纸质签字盖章版(附件4),及财务处出具的加盖财务章的经费使用明细表,有预算调整的需附上预算调整审批表,经费使用率在50%以上。交至本部门科研秘书处;
3.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双面打印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带水印的PDF版本《结题报告》,与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一并简单装订成册,于6月20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合订本1份签字后提交本部门科研秘书处,应保证纸质结题材料中的所有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以上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请各相关部门科研秘书初步审核后统一交至科学技术处。
三、部门报送材料(报送材料的时间节点以我校发布的通知为准)
1.结题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盖章);(提交时间:2023年6月6日17时前)
2.结题项目考核绩效汇总表电子版、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要本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提交时间:2023年6月6日17时前)
3.财务验收报告纸质签字盖章版和财务处出具的加盖财务章的经费使用明细表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6月6日17时前)
4.项目结题材料合订本(双面打印1份)。(提交时间:2023年6月20日17时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8499229
邮箱:tykyc@163.com 地址:行政楼404办公室
附件:
1.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做好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汇总表
3.结题项目考核绩效汇总表
4.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报告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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