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科研平台: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 (以下简称自查清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通过自查清理,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自查清理范围
( 一 ) 自查清理对象。
组织全校科研人员,对 2018 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
( 二 ) 自查清理重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六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 (邮箱、单位) 、伪造或操 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 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三、步骤及时间安排
具体步骤如下:
( 一 ) 科研人员自查阶段
6月25 日前,各部门的科研人员完成自查清理。
( 二 ) 部门复核汇总阶段
7月1日前,各部门科研秘书将本部门科研人员自查清理工作,复核汇总《自查清理情况统计简表》(附件1),纸质版由部门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并盖章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电子稿发送邮箱。
四、具体要求
各学院(部、系),各科研平台履行自查清理主体责任。 ①做好自查清理工作部署,认真组织本部门科研人员开展自查清理,做到应查尽查,不得遗漏;②及时复核汇总上报本部门科研人员自查清理情况;③实行分类处理,对自查清理发现存在问题的,科研人员要及时报告本单位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
校内联系人及电话: 况慧芸,8499123
邮箱:tykyc@163.com
附件:1.自查清理情况统计简表
科学技术处
2023 年 6月 12 日
版权所有 ©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大学 邮编:333403 联系电话 0798-8499229 传真 0798-8499229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