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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7-04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相关科研人员:

为规范省教科规划年度课题过程管理,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现就开展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省教科规划2022年度本科高校系列获批立项的所有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填报《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31015日前,将本学院课题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和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统一打包发送至:kjcxmsb@163.com,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称+2022年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材料”。

3、请各相关学院对拟在2023年底前结题的省教科规划课题(即课题申报书计划结题时间为2023年底的在研立项课题)负责人进行提示,督促其做好课题结题准备工作,按时进行结题鉴定。省教科规划办对逾期未办理结题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按规定退回经费,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教科规划课题。

联系人:万萍,6123(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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