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个人:
接景德镇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根据《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已被授予中国发明专利权并经转化运用的,每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获得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8000元。每个申请人获得该项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一、申报材料
(一)景德镇市专利转化运用补贴申请表(双面打印)两份;(附件1)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办处)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专利转让的提供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专利许可的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三)促成专利转让、许可等受让和作价入股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发明专利授权后投入用于实际生产经营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盖章版相关合同复印件、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8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资金支持的,一经查实,如数追回资金,相关单位和人员记入知识产权诚信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申请人的同一事项在其他单位或部门已享受补贴政策的,不得重复申报补贴。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兰青(66662) 联系电话:8499229
邮 箱:tykyc@163.com 地址:行政楼404办公室
科学技术处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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