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选评景德镇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23-12-06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部门、科研平台:

现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开展2023年度全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知识产权先进工作者:全市管理专利工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每个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辖区内企业知识产权先进工作者2名。各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知识产权先进工作者1-2名。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作用突出;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爱岗敬业,精通本岗位业务和专业知识,积极工作,锐意进取,工作成绩显著;

(三)热心服务、廉洁奉公,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四)围绕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

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一)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推荐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产生被推荐个人。

(二)填写“景德镇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先进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1),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练(字数在1500字以内),一式2份,经所在部门推荐,于2023年12月7日中午12:00前报送科学技术处,逾期不予处理。

 

联系人:孙兰青

话:8499299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2月6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版权所有 ©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大学 邮编:333403 联系电话 0798-8499229 传真 0798-8499229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