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及科研人员: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要求,现将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推荐参评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申报材料
项目资料(纸件和电子件各1份),每个推荐项目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 PDF 文档,不超过 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个U盘中,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三、受理截止日期
2024年01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余峰 0798-8499229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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