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3-28 点击: 作者: 来源:

学院、各部门

为鼓励和调动我市社科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推动全市社科事业繁荣发展,根据景府字〔2002〕79 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聚焦景德镇地域文化特色,推出更多有学理深度、学术厚度和实践力度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国家文化交流客厅、国际文化交流名城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参评时限

凡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社科工作者,2022 年 1 月1 日至 2023 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三、申报方法

凡本次参评成果,由申报者按照《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可到市社联官网(http://shelian.jdzol.net/)下载《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及相关电子表格。本次评奖实行分级申报受理,市社联评奖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市直各单位、省垂管单位、驻景各高校及科研院所受理本单位申报材料;市属各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受理本学会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社联受理本县(市、区)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各学院(部门)请于2024 年 4 月 24 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404,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自行选定申报成果形式实行诚信申报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 2 份,无须匿名。申报评审表的作者顺序必须与成果正式出版、发表或批示采用时的署名一致。

2.成果原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各一式 6 份,其中 1 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相关信息,其余 5 份(可复印)隐去成果中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成果复印件必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主要内容(论文须全文复印,著作须包括主要章节等)。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复印并单独装订成册。

3.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的《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纸质稿1份。

4.以上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kjcxmsb@163.com ,请注明“xx学院+景德镇市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

联系人:万   联系电话:8499229

科学技术处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2.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3.景德镇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


 

版权所有 ©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大学 邮编:333403 联系电话 0798-8499229 传真 0798-8499229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