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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江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8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学院(部、系),各科研平台:

接江西省教育厅通知,江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第一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申报。

一、申报方向与数量

主要围绕我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需求开展申报。

全省立项建设数量为30项左右。申报单位无限项申报要求。

为避免重复建设,申报方向与各依托单位已建设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等的平台相同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实验室主任要求

1.依托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2.本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省内外知名的学术带头人。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2届,一般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5.同等条件下,支持鼓励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岁)作为负责人申报,并给予适当倾斜。

6.实验室主任学术水平高, 至少获1 项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人才项目或科技奖励(排名前二),或者主持国家级项目。

(二)实验室基本条件及要求

1)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研究领域属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达到国内较高水平,具有明显特色。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

2)有一支学术科研水平较高、结构比较合理、具有较强创新能力且不少于8 人的研究、技术队伍。

3)具备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000 平方米,并相对集中;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 万元。

(三)实验室运行管理要求

1、实验室应实现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实验室主任在研究方向、科研组织、资源配置、人员聘用与考核等方面享有自主权,对实验室建设发展成效负责。

2、实验室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制度,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仪器设备、安全保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管理运行规范。在人员激励、评价体系建设、产学研用融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的机制。

三、建设期限

实验室采取“边组建、边运行”的工作方式,建设期限一般为3年,建设期限为2024年-2026年。实验室原则上不设立分实验室。

四、考核评估

1、建设期内,平台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省教育厅对照建设进度表对建设平台进行考核,评估建设进展情况。

2、2025年底开展中期评估,根据建设成效对建设平台进行动态调整,对未达到建设目标的,停止建设。

3、建设期满,开展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平台建设的主要依据。

五、申报流程及其他事项

1、填写《江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相关支撑材料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2、平台实行开放申报,鼓励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需征得联合申报单位同意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3、请欲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的各部门,在正式填写申报书之前,与科学技术处联系,谢谢。

4、申请材料接收时间截止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798-8499123

邮箱:tykyc@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4年7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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