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对江西省教科规划年度课题的过程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继续对省教科规划课题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检查评估范围
2023年省教科规划本科高校、高职高专和中小学系列获批立项的所有课题项目。
二、检查评估方式
1.课题负责人填报《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表》(见附件1)。
2.省教科规划办委托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对所管理范围内2023年获批立项的省教科规划课题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并提出审核意见。
3.省教科规划办对各地、各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中期检查评估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备案。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课题组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
按时提交中期检查评估材料的项目将无法进入结项程序。
三、检查评估时间
1.自2024年9月10日起至11月10日止。
2.请课题负责人在11月12日前,提交中期检查评估表(电子版)和汇总Excel表(见附件2)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kjcxmsb@163.com,邮件主题为“某某+2023年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材料”。联系人:万萍,联系电话:8499229。
四、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学院(平台)对拟在2024年底前结题的省教科规划课题(即课题申报书计划结题时间为2024年底的在研立项课题)负责人进行提示,督促其做好课题结题准备工作,按时进行结题鉴定。省教科规划办对逾期未办理结题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按规定退回经费,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教科规划课题。
科学技术处
2024年9月4日
版权所有 ©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大学 邮编:333403 联系电话 0798-8499229 传真 0798-8499229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