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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浮梁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4-12-18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学院(部、系),各科研平台:

根据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现申报2024年度浮梁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经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专利权人为景德镇陶瓷大学的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的转化运用奖励、专利奖奖励、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贴、优势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奖励

(2)专利权人地址须为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

二、奖励补助经费的额度

(一)专利转化运用奖励

被授予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并在专利授权后2年内进行转化运用的(专利授权日期为202311日以后),每件分别奖励人民币3万元、0.2万元0.1万元;被授予国外发明专利权并经转化运用的,每件只奖励一个国家,奖励人民币0.6万元;同一专利不重复奖励。

(二)专利奖奖励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江西省专利奖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同一专利项目既获中国专利奖又获江西省专利奖的,按所获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

对维持5-10(5)的发明专利权利人,补助金额为每年维持相关发明专利权利官费的50%;对维持10年以上(10)的发明专利权利人,补助金额为每年维持相关发明专利权利官费的100%

(四)优势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奖励

作为第一起草者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标准发布后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非第一起草者的参与单位,标准发布后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5千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一)专利转化运用奖励

1)专利转化运用申请表;(见附件1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 专利(申请)权人为二人以上的,须提供所有共同专利(申请)权人的相应身份证明和办理资助申报事宜的委托书;

4) 专利转化运用证明材料(1.自主使用的提供使用产品照片、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复印件2.专利转让的提供国知局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转让合同复印件3.专利许可的提供国知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许可合同复印件)。

(二)专利奖奖励

1)获奖证书/公告复印件;

(三)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

1)发明专利维持官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缴纳相应发明专利官费发票;

(四)优势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奖励

1)标准制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3)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

截至202512请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报至各院系科研秘书处,纸质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汇总后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电子版申报材料请用“浮梁县知识产权奖励+部门名称/个人名字”命名建立文件夹打包发至t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兰青,      联系电话:0798-8252258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41218

 

 

附件1:专利转化运用奖励申请表

附件2:发明专利维持官费申请表

附件3:标准制定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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