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科研平台:
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就申报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本次提名采用各高校限额提名方式,具体名额等省教育厅分配后另行通知。
(二)提名项目(人选)基本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发放,申请人须于3月18日17:00前向科技处提出申请。
(二)提名书填写
1、提名书请申请人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申请人可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
(三)提名公示
提名项目(人选)在3月27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7:00。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8日10:00。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许艳娜 联系电话:8499229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
2.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3.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常见问答
4.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5.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6.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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