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江西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7-02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学院(部、系)、科研平台:

江西省科技厅发布2025年度江西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截至指南发布之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得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拟申报项目,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须达到3%以上。研发投入证明(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统计报表等形式均可)须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联合至少1家国(境)外合作单位申报,本项目第一参与单位必须是国(境)外合作单位。项目合作各方应具有良好的互信关系和坚实的合作基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与国外合作单位就本次项目申报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须约定各方任务分工、考核指标、项目资助的财政经费分配比例和协议有效期等内容,并符合我国及各合作单位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未签署相应合作协议的单位不得列为项目参与单位。

5.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须附知识产权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或在中外合作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

6.科创飞地可依托本省母公司、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科创飞地人才可作为项目申报负责人。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科研诚信良好。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包括各参与单位1名及以上成员。

2.项目申报负责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由依托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3.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711日(含)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67周岁)。

4.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承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任务。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负责人的年龄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8311日(含)以后出生]

5.受聘于我省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申报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依法办理来华工作许可,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对无法保证足够时间投入项目研究工作的柔性引进人才,不建议担任项目申报负责人。

6.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限项要求

1.项目申报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2.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4.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四)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3.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4.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5.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6.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保障数据安全。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本项目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为每项80-120万元。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

企业牵头申报的,自筹经费与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不能将非货币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资金承诺需作为附件上传。

遴选方式:公开竞争。

实施周期:3年。

三、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kjgl.kjt.jiangxi.gov.cn)进行申报和推荐(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二)申报推荐时间

即日起,项目申报负责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负责人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项目申报负责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72812时。请以我校发布的工作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

(三)校内项目受理咨询

联系人:许艳娜   话:849922966517(手机短号)

电子信箱:kjclgxm@163.com

 (四)系统技术支持

   1.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79186492265079186523778

        2.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技术咨询QQ群:771781573

 (五)业务咨询电话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合作处

 联系人:雷昊 话:0791-86259142

 

附件1: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docx

附件22025年江西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docx

 

 

  科学技术处

                           202572

 

 

版权所有 ©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大学 邮编:333403 联系电话 0798-8499229 传真 0798-8499229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