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各平台:
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省教科规划课题的过程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管理
1.开题管理。202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获批立项的所有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请于10月28日前登录系统提交开题报告。
2.中期检查管理。2024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获批立项的所有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请于11月16日前登录系统完善课题立项信息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3.结题管理。2023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获批立项的所有课题项目,2021-2022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获批立项但还未结题的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请于11月20日前登录系统完善课题立项信息并上传结题材料。
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提高课题成果鉴定效果和质量,根据省教科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结题鉴定细则,2025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采取会议鉴定方式,请欲申请结题的科研人员,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结题相关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最终系统提交结题材料中的结题鉴定表需有专家评审意见和签字,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盖章。逾期不再受理。
课题成果鉴定材料:《结题鉴定表》1份,结题附件材料5份,其中包含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撰写)、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全文) ,会议答辩PPT(5分钟),提供的鉴定材料均应完整、清晰,并逐一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需提供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xmsb@163.com,并标注“某某学院+2025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
二、其他事项
1.课题负责人登录江西教育智慧平台-江西教育系统科研管理服务平台(http://jykygl.jxedu.gov.cn/portal/home),依次点击“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入口-系统登录-科研课题-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择对应的课题阶段进行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
2.省教科规划办委托各设区市教育局(教科规划办)、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课题进行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并提出审核意见。各委托管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课题组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课题项目将无法进入结项程序。省教科规划办对逾期未办理结题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按规定退回经费,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教科规划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管理单位需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联系人:万老师,8499229。
附件:1.课题负责人开题操作手册
2.课题负责人中期检查操作手册
3.课题负责人结题操作手册
4.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
5.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材料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11日
版权所有 ©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大学 邮编:333403 联系电话 0798-8499229 传真 0798-8499229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