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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6-10-09 点击: 作者: 来源: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 

各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教育厅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赣教办函〔2016208号)的要求, 2016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我校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委托省内或省外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评审。

二、经费来源:由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2016年预算内资金调拨。

三、资助项目数及金额:

资助项目总数50项,具体如下:

1、重点项目:2——3项,每项9万元。符合教育厅要求: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5万元、立项数不超过20%

2、一般项目:35项左右,每项3万元。教育厅要求: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3万元。

3、青年项目:10项左右,每项2万元。基本符合教育厅要求。

四、结题方式:

1、重点项目最低结题形式应符合下列五个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并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2)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发表影响因子4.0以上SCI收录论文一篇,第一或通讯作者;

3)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1项,市级奖排名第一、省级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排名前五;

4)本项目研究成果实现转让、转让费20万元以上;

5)本项目研究成果实现中试或产业化,并提供产业化证明。

2、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结题形式:

按项目申报(合同)书完成各项指标。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术处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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