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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04-08 点击: 作者: 来源: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 

各有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理论研究,推动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发展,接江西省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赣教党字〔2014〕1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构成及立项类别

1.项目类别:本年度江西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设置重大招标项目、规划项目(分重点和一般)和青年项目三种类别。

2.研究方向:本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设置,(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项研究)、(2)高校基层组织建设研究、(3)高校党员队伍建设研究、(4)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5)高校干部队伍建设研究、(6)高校人事人才工作研究等6个研究方向。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者(指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在岗的从事相关教学和研究的理论工作者或从事党建、思政和人事人才工作的实际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重大招标项目申请者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划项目申请者必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限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凡不符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申报必须有两名正高职称、相关学科的教授职称的教师推荐。

三、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重点鼓励、支持项目申请者围绕高校党的建设和人事人才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调查,进行实证研究。

2、申报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

3、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4、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再申报本次计划项目;

5、目前仍在主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但在本次申报截止日期前还未结题的申请人,不再受理其申报。

四、申报名额

1、规划项目申报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申报数不超过1项(省委教育工委分配给我校5项);

2、青年项目申报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申报数不超过1项(省委教育工委分配给我校3项)。

五、课题选报方式

学校组织部将与科技处对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1、材料审核,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请书所填栏目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

2、专家评审,为确保申报质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的项目送省委教育工委。

其他问题:此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1年,因调查研究等原因须延长的,经申请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2年。

课题结项成果:要求有公开出版或发表的阶段性成果论文,规划重点项目的主要成果要求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应有1篇学术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如主要成果为调研报告并被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采用的,也可申请结项);规划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主要成果要求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

六、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者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陶研所党委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下载本文件的电子版,包括《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请书》;

2、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A、B表分开装订,并各一式6份);

3、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23之前,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江毅,联系电话:13517984064 ,短号:6267 ,电子邮箱:tykyc@163.com             

 

附件:1、《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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