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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江西省专利技术研发引导和产业化示范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03-17 点击: 作者: 来源: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 

各相关科研人员: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和扶持一批拥有核心专利技术的创新成果形成产业化,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技术研发引导与产业化示范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科办[2013]86号)有关要求,现开展2014年度江西省专利产业化专项计划组织申报工作,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重点

    1、重点扶持产业:2014年项目重点扶持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锂电与电动汽车产业、生物和医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绿色食品产业领域专利技术成果的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应用。

2、重点扶持对象

(1)知识产权工作良好,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较多(尤其是申报项目当年)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

(2)已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验收的企事业单位的项目。

   (3)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进行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

二、计划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分研发引导和产业化示范两类。

研发引导类项目主要资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它事业单位专利技术的研究、开发。

产业化示范类项目主要资助企业专利技术的中试和产业化应用。

三、扶持强度

共150项左右:研发引导类50项左右,5-10万元/项;产业化示范类100项左右,一般项目10万左右/项,重点项目20-50万/项。

四、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和推荐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为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单位。即我校申报的项目,须经过景德镇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和推荐。

    2、网上申报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申报单位必须使用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可登录江西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jxstc.gov.cn查询)。未通过推荐单位审查和推荐的网上申报项目,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将不予受理。(注:由于此次申报情况比较特殊,若已有科技厅申报账号的,可直接申报,若没有科技厅申报账号的需由市科技局统一设置账号,请欲申报人员申报前与科技处联系)

    3、分类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产业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时,须在“项目产业化专项类别”一栏清晰注明研发引导和产业化示范两类项目计划项目类别。两类项目分别评审。

    4、书面报送

完成网上申报后,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交院系联络人,联络人汇总后交科学技术处。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单位3年(包括本年度)申报资格。

    2、《项目申报书》必须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见附件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可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注册未满18个月企业提供财务报表、验资报告)、专利证书、申报项目专利说明书全文(若实施的是他人专利,须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实施合同备案材料;涉及专利权转让的,须提供专利权转让合同和专利权转让登记公告证明)。

申报项目包含多项其它专利或专利申请的须提交授权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已达标的单位须提交审核报告复印件、已经参加贯标的单位须提交管控师证书复印件。

3、已安排2013专利技术研发引导和产业化示范专项的专利技术(含项目专利群内技术)不得申报2014年专项。已申报2013年专利技术研发引导和产业化示范专项,并经过评审的未入围项目,不需重新申报,省知识产权局将从中择优选择安排2014年专项进行扶持。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超过时限的将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推荐及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3年10月20日—11月18日;

2纸质《项目申报书》报送时间:2013年11月18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卫

  联系电话:8499229

附件:1、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技术研发引导与产业化示范专项项目申报书 .doc

            2、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技术研发引导与产业化示范专项可行性报告参考提纲.doc

科学技术处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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