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
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赣办发〔2018〕13号)、《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提升行动方案》(赣科发财字〔2018〕156号)和《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赣科发财字〔2018〕158号),推进我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现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重大创新平台实行线下申报,申报材料一式7份,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二、申报基本要求
2018年组织申报的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为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和省内外重点共建创新平台。具体条件如下:
(一)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
1.已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2.在科学研究中取得了重要科技创新成果,或拥有已能够实现工程化和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3.拥有3名以上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同时拥有结构、规模合理的科研队伍,研究水平在本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4.具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条件、较为合理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良好的开放服务水平。
(二)省内外重点共建创新平台
1.省外大院大所、知名高校与我省各级政府部门合作共建,并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国外研究机构、高校与我省各级政府部门、科研单位共建的高层次联合研究平台。
2.为各级政府重点建设的平台。
3.省外合作方为平台派驻专职人员;平台拥有1名以上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固定人员30人以上。
4.已有固定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等建设投入。
5.具备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
6.有相对独立的组织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运行管理情况良好。
7.有明确的建设目标、研究方向。
三、支持强度及执行年限
1.支持强度:500万元/项。
2.执行年限:3年。
四、组织方式
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
五、推荐及报送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按《江西省重大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查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申报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诚信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推荐部门。省内外重点共建创新平台各主管部门限推荐一项。
2.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并填写申报书中的主管部门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至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六、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推荐单位及时完成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纸质材料报送截止至12月6日上午
12:00,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行政楼208
联系人: 杨莉莎
电 话:15170300229(660229)
七、咨询电话
1.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条件财务处 0791-86259656
2.省内外重点共建创新平台:
国际合作处 0791-86275814
附件:
1. 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书
2. 省内外重点共建创新平台申报书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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