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及科研人员:
为了适应我校科研管理工作数字化要求,现对我校教师2014--至今的科研成果的规范化录入作如下说明:
一、系统进入
请各位教职工按照如下顺序进入科研系统:景德镇陶瓷大学官网首页----数字化校园综合服务门户——业务系统——科研系统。
二、填报时间
请于6月30日前务必完成个人科研成果的填报。逾期未完成者,将会影响个人科研成果的认定。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院系科研秘书处或发邮件至8489023@163.com。
三、提交内容
1.应真实完整地录入2014年至今未录入的科研成果信息,注意请勿漏报自己的成果。
2.系统填报中“*”标志项为必填项,附件必须完整上传以下内容:
①论文附件: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原件的拍照或扫描件(PDF格式或JPG格式)。如果是收录论文,请同时上传收录证明原件。
②专著附件:专著封面,版权页原件的拍照或扫描件(PDF格式或JPG格式)。
③专利附件:专利证书原件的拍照或扫描件(PDF格式或JPG格式)。
④研究报告附件:附件上传全文,如有领导批示,请同时上传批示页原件的拍照或扫描件(PDF格式或JPG格式)。
⑤获奖附件:获奖证书原件的拍照或扫描件(PDF格式或JPG格式)。
⑥艺术作品附件:收藏证书原件或展览合同原件的拍照或扫描件(PDF格式或JPG格式)。
⑦标准附件:标准发布的相关证明文件。
⑧科研项目: 对于在研项目,必须上传立项合同书(须包含合同书封面页、项目组成员页、盖章页)。对于已经结题的项目上传结题证书。所有上传的附件材料必须是原件的拍照或扫描件(PDF格式或JPG格式)。
3.为保证科研人员和老师的科研成果审核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在科研系统中完善个人业绩成果的相关资料,填报时要按照有关要求把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如文章、课题涉及多个作者和参加人员的,一定要填全,并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填报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科研奖励、科研工作量以及职称评定中需要核对的科研成果,均以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为准,不接收个人单独材料审核。
科学技术处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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