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质量,按照国家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省高企认定办决定面向全省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技术和财务专家,完善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江西省内居住和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3.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5.年龄不超过63周岁(195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二、征集方式
1.专家个人填写“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报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对专家个人填写的申请表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盖章推荐报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为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
3.主管部门对专家申请表进行核实汇总,符合条件的盖章推荐,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报至省高企认定办。
三、有关事项
1.为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库,此次不受理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推荐的专家。
2.省高企认定办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已在原省高企评审专家库、且符合条件的专家,此次申报推荐需重新填报。
3.请及时通知所在部门专家积极填报,所有材料先汇总至各院系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专家申请表纸质稿(1式两份)、电子稿和汇总表电子稿请科研秘书于9月27日下午16点前报送科技处208室。
4.推荐专家经省高企认定办审核后,经培训、考核,符合条件的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
联系人:刘卫 万萍
联系电话:8499328
邮箱:tykyc@163.com
附件
1.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申请表
2.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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