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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 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08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科技管理改革,根据《国务院 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深化 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 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 所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经江西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研究,自2019年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青年基金重点项目)除外)验收(结题)将授权于项目承担单位。为了落实江西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精神,保证质量地做好我校2019 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题)范围

根据我校教师签订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凡20196 月前到期的,又未提前办理延期的项目,必须提出验收(结题)。 截止时间为20206月前的项目,可提前纳入此批验收(结题) 的范围。与此同时,对20186月前应验收(结题)而未验收(结 题)的项目进行清理工作。

二、验收(结题)方式

1.对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青年基金重点项目), 按照《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 行)》,继续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验收。

2.对于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含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由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题。

三、验收(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按要求撰写《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验收(结题)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结题)报告),并保证 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 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同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上传。

2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将按照项目和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审定项目是否完成了计划任务书中的各项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并通过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验收(结题)材 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于20191116-30日在网上统一提交。

3.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下载并双面打印通过景德镇陶瓷大学审核、推荐带,将带水印的PDF版本《验收(结题)报告》,与相关附件材料一并简单装订成册,于2019 121-1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材料签字后提交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并保证纸质结题材料中的《验收(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会议的形式对受理的项目进行验收。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发布验收项目通知。

4.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下载并双面打印通过本单位审核推荐带水印的PDF版本《验收(结题)报告》,与相 关附件材料一并简单装订成册,于2019121-1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材料签字后会同附件12电子版提交到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应保证纸质结题材料中的《验收(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收到纸质项目结题材料后,依据计划任务书中的各项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集中组织将项目进行结题工作,并将结题情况于 2020131日前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将报送通过结题的项目发布结题项目通知,对未在要求时间内报送备案材料的视为未结题。

5.项目负责人在明确项目结题后3个月内应将其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对未通过验收(结 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完善相关材料,在下一年重新提交材料进行验收 (结题)。

三、报送材料

(一)验收(结题)材料

1.附件1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2.项目验收(结题)材料合订本。

项目验收(结题)材料合订本包括验收(结题)报告、盖有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章的项目计划任务书和相关附件。 附件按《验收(结题)报告》中填写说明的要求提供基金项目实施期间取得的相关项目、论文(论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提供检索收录证明、在区或区发表论文应提供证明)、获得省及以上科技项目、专利、奖、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或在读研究生由单位盖章确认)等业绩支撑材料,否则视无业绩处理即验收(结题)不通过。

(二)备案材料

1.项目结题工作总结;

2.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

3.项目验收(结题)成果统计表(附件1)。

(三)材料报送

请各科研秘书将材料汇总收齐之后报送科技处206办公室,联系人:刘卫 。   

四、注意事项

1.省科技厅和省基金委将对委托项目结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结题工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负责人纳入诚信记录。

2.如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 理系统变更栏中提出申请,经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审定盖章并备案。如项目组成员发生变动(不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变更栏中提交项目组成员变更申请表,由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处审核盖章并备案。

3.项目延期最多受理二次,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如因客观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项目,可申请办理项目中止手续(项 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止后二年内不能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未按规定在系统提出延期或办理中止书面申请的项目,将对其项目负责人进行相关的信用记录,并在今后三年内停止受理其申报的项目。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

2019118

附件:1.项目验收(结题)成果统计表

2.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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