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研人员: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繁荣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西省理论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成果)必须是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重点是近三年),由我省有关单位组织创作生产(归属权为我省有关单位所有),或由我省作者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第一出品人身份并公开发表、出版,且获得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或其他省部级理论成果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作品。
二、奖励名额
本届评选表彰江西省理论成果奖10件。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内容真实,思想健康向上,富有时代特色,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艺术价值,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强影响;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吸引力和感召力较强;
4.围绕中心工作,舆论导向正确,体现十八大以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以下情况不列入参评范围: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属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具体评选条件详见《第三届江西省理论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四、有关要求
1.申报表和相关材料须对照《第三届江西省理论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均不予受理。
2.所有材料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处。联系人:江毅,电话:8499229.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月3日
版权所有 ©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大学 邮编:333403 联系电话 0798-8499229 传真 0798-8499229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