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科研创新平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6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司〔2020〕133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2019年委托江西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会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情况,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暨2019年度整改“回头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省本科高校科研、教学实验室
二、现场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结合2019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回头看”,检查重点内容如下: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以及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根据《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对照表》内容(附件1),立即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责任到人,明确时间,立即组织整改。严禁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2.要组织做好2019年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照2019年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时梳理出的台账,认真组织回头看自查工作。
各院(系、部)、各科研创新平台请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于11月4日前将本部门安全自查工作方案、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以及安全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等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科技处。
联系人: 程磊
联系电话: 13979835640
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对照表
附件2:高等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风险台账
科学技术处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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