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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江西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4-09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相关科研人员:

现转发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江西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重要论述,深入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科技人员爱岗敬业、投身科研、科学普及、服务发展、默默奉献的感人事迹;挖掘宣传高层次科技人员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精益求精、引领创新的先进事迹。通过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和激励我省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为加快推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推选要求

(一)学校推选名额

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含2名)

(二)推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3.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技扶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4.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工作一线、为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三、全省评选名额

全省评选出20名,其中10名2021年江西省“最美科技工作者”,10名2021年江西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提名。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推荐。各设区市科协联合党委宣传部、科技局等管理部门,共同遴选本地区“最美科技工作者”。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院校科协和有关单位遴选本学科、本组织“最美科技工作者”。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推选条件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第二阶段:遴选发布。主办单位综合各地方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选出20名2021年江西省“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含提名),再从中遴选出10名2021年江西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向社会公布候选名单,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经主办单位研究通过,在媒体发布2021年江西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名单,适时举行发布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发布本地本单位2021年“最美科技工作者”。

第三阶段:宣传学习。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做好“最美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围绕“最美科技工作者”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通过学习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最美科技工作者”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加快推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际行动,积极投身创新发展主战场,勇做新时代追梦人,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新篇章、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

(二)做好统筹协调。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三)坚持工作原则。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书面向纪检监察、综治、卫健、税务、征信等有关部门征求所推选候选人的意见建议,确保候选人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注重改革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各相关科研人员务必于4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校科技处。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

1.《2021年江西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1份;

2.《2021年江西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3.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工作或生活照片3—5张;

推荐材料请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套。照片请提供jpg格式,每幅照片不小于1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电子版材料请命名为“姓名+部门名称”打包发到指定邮箱,纸质版送至行政楼404。

校内联系人:许艳娜

联系电话:8499229

电子邮箱:tykyc@163.com

附件:1.2021年江西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2021年江西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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