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研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要求,有效整合教育领域人才资源,更好地服务教育数字化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教育数字化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委会”,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专委会专家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
具体职责为:
1.参与教育数字化发展规划、方针政策、重要文件以及标准规范等咨询论证。
2.为教育数字化重大项目的立项、评审、验收等工作提供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
3.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数字化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4.跟踪国内外教育数字化发展趋势,对教育数字化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5.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教育数字化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教育数字化领域政策、技术、应用、标准等。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思维活跃,能胜任工作。
三、遴选程序
1.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我校可推荐1至3人。
2.申请专家需填写“江西省教育数字化专家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于4月29日前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同时请将表格电子版发以下邮箱315337663@qq.com。
3.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确定专委会专家名单后在江西教育网进行公示。
联系人:杨莉莎,660229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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