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各类人文社科项目结题的通知
时间:2022-06-02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有关科研人员:

2022年上半年江西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江西省艺术规划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请欲申请结题的科研人员,于2022年6月16日前将结题相关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再受理,特此通知。

其中:

一、江西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项和项目变更,自2021年8月起,由教师本人通过系统提交材料,系统网址:http://47.114.81.8:8500/。由于结题系统正在完善升级,2022年上半年进行线下纸质结项,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6月23日。

1.关于项目变更。凡涉及项目变更的教师,均须填写纸质《项目变更审批表》,经科技处审核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同时,通过系统点击申请变更事项,上传《项目变更审批表》PDF版,经审批后方可完成变更程序,不再收取纸质版的《项目变更审批表》。申请项目管理单位变更的,还须经双方学校科研管理单位盖章。

2.关于项目结项。凡办理项目结项的教师,须按照《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结项有关要求,填写好《项目终结报告书》并经所在科研管理单位盖章后,纸质材料需提供《项目终结报告书》(含《鉴定意见书(个人用)(汇总表)附于其后装订》,项目原《申请评审书》,《立项通知书》1份,最终结题成果原件1套。同时,将电子版《结项项目汇总表》发送至邮箱,电子汇总表将作为结项证书的最终依据。

结项要求:

1)无论项目成果是那种形式,请务必标注(资助的项目和课题编号),没有标注的一律不做为成果。

2)“规划项目发表与项目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须在中文核心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或项目负责人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普通刊物发表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3篇)”,意思是1篇省刊+1篇中文核心(3篇省刊),没有核心的话就是需要4篇省刊。

3、项目清理范围和要求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范围是: 2016-2017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未结项项目: 1.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2.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3.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

(二)2016年立项项目

上述各类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届时,仍未结项项目将直接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三)2017年立项项目

1)2017年立项的各类项目如符合结项条件的,可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2)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 出 延 期 申 请 , 填 写 在 江 西 高 校 人 文 社 科 管 理 系 统(http: //47.114.81.8:8500/)中申请延期,经学校审核同意 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到期没有完成项目约定的研究任务,且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延期申请的上述项目,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鉴于2015年及以后课题资助经费由各高校承担,经费由各高校自行按照本校相关管理办法处置。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需提供《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表》,同时递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撰写)和最终成果一式三份。

三、江西省艺术规划项目结题要求和变更事宜

(一)结项要求

1.结项材料按以下顺序及统一封面格式胶装一套:

(1)《结项审批书》;

(2)《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立项通知书》;

(4)论文成果复印件(目录中注明“题目、刊物名称、年期号”)(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正文);项目如有变更,须附项目变更批复(即已经签署意见的项目变更表);

(5)“最终成果简介”,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应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文章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最终成果简介不是总结报告的翻版,不得照抄总结报告。简介结尾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6)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2.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报送一套;所有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份。验收合格的,省艺科规划办发给《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

(二)变更事宜

1.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须填写《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填写《2022年上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排序务必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3.《2022年上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汇总表》 (请填写Excel表)。

四.其他类别项目只要符合结题条件的可以办理结题。

五.电子文档请以”个人姓名+项目类别”命名并发送至邮箱:kjcxmsb@163.com.

联系人:万萍 联系电话:13879812332(6123)

科学技术处

2022年6月2日

版权所有 ©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学技术处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大学 邮编:333403 联系电话 0798-8499229 传真 0798-8499229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